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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广告监管工作中一直将“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列为头等任务,将涉及导向问题的广告作为监管的重点,开展了针对广告中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意识形态安全,全力维护广告宣传正确导向,使“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成为广告活动的基本遵循。
十个注意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广告经营发布单位要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放在首要位置,在广告策划、经营、代理、发布等过程中,一定要将导向问题提到重要日程上、摆到重要位置上、落到重要节点上,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健康的思想导向、高尚的道德导向、丰富的文化导向,在广告经营和发布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十个方面。
1.严禁发布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广告;严禁借建党100周年进行商业炒作。
2.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等具有不良影响的广告。
3.严禁发布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广告和使用不规范中国地图的广告。
4.严禁发布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广告。
5.严禁在广告中使用“特供”“专供”及 “RMDHT”(人民大会堂)、“GYZY”(国宴专用)、“JD”(军队)等拼音缩写、汉字谐音。
6.严禁发布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广告。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
7.严禁发布含有色情、赌博、迷信、恐怖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违法广告。
8.严禁发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和歧视残疾人内容的广告。
9.严禁发布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的广告。
10.严禁发布其它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问题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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